民间控烟机构将烟企“推”上被告席

2013-5-30 12: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90| 评论: 0

摘要:   每年的5月31日,中国烟草生产者会资助一项名为“太阳花杯”的青少年公益活动,这一天是世界无烟日。  在烟企改善自身形象的同时,控烟者在另一端的角力出现了新动向。北京律师李恩泽以消费者的身份将江西中烟 ...

  每年的5月31日,中国烟草生产者会资助一项名为“太阳花杯”的青少年公益活动,这一天是世界无烟日。

  在烟企改善自身形象的同时,控烟者在另一端的角力出现了新动向。北京律师李恩泽以消费者的身份将江西中烟和广东中烟送上了法庭,理由是它们关于降焦减害的宣传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

  诉讼背后,其实是民间控烟机构的推动,他们希望在一个新的平台上阻击烟企已蔓延到新媒体上的广告攻势。

  起诉两烟企

  今年3月20日前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和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李恩泽的两起诉讼进行了立案。

  在起诉书中,李恩泽如此陈述起诉事实和理由:今年2月末,他在江西中烟金圣品牌官方网站看到该品牌宣称其产品“超能降焦,高科低焦,低焦低害”,中国毒理学会对其产品进行了毒理学评价,认定其产品中添加的金圣香明显降低卷烟危害。这些宣传使李恩泽对金圣产品印象颇好,3月11日,他在北京兴隆四季超市购买了一条金圣黑老虎香烟。

  购买香烟后,李恩泽听朋友介绍,降焦减害理论在国内外科学界广受质疑,且中国毒理学会并未对金圣香烟进行评价认证。依此,他认为兴隆四季超市经理和江西中烟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并在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250元。

  针对广东中烟的诉讼,则涉及其旗下的五叶神品牌,与江西中烟的情况相似,不同的是在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进行。

  将两家烟草企业作为连带责任人送上被告席,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李恩泽回忆,门头沟区法院立案庭起初认为,依照最高法的案由规定,此案只能有一个被告。为此,他专门去了门头沟区法院五次,才将广东中烟同列为被告。

  “这是首例消费者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烟草公司的诉讼。”李恩泽认为,立案的波折在于此前没有相关案件借鉴。

  实质上,他的诉讼目的并非为了区区几百元。简短的起诉书所呈现的是控烟支持者的典型逻辑:烟草企业宣称低焦油低危害、消费者放松警惕、吸烟者更多、烟草销量上升、人们遭受更大危害。而这次诉讼,正是致力控烟的民间公益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新探”)在背后努力推动。

  监管盲区

  新探成立于2001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由卫计委主管的民营公益性研究机构。自2004年始,新探将烟草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新探副主任吴宜群介绍,目前控烟占据了他们工作总量的一半以上。

  控烟的一部分精力用在向工商部门举报烟草企业违规进行广告宣传、促销、赞助。最近的一个案例是,新探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两所“四川烟草希望学校”,认为该校名称及标语“烟草助你成才”等具有烟草广告元素。“这是一件可笑的事,这些孩子以后要在简历里写上毕业于某某烟草学校。”吴宜群说。

  一个月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烟草学校有违《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要求对涉广告元素进行清理。

  在此之后,新探继续投诉四川省内其他烟草公司赞助的希望学校,但并未取得前述的成果。吴宜群称,在行政机关的回复中,不提《公约》,只认为涉嫌违反教育部、卫生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教育部门进行整改。

  这是国内限制烟草广告盲区的一个缩影。新探每年进行的投诉很多,无法处罚的多因无法可依。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介绍,中国是《公约》缔约国,《公约》要求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但是,中国针对烟草广告的法律法规只有现行的《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两者只是要求,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这是上世纪90年代的法条,已远远落后于现实发展。

  修法成了控烟支持者的诉求。去年年底,国家八部委组成的《公约》履约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提出将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媒介和场所的范围扩大,涵盖互联网、图书、音像制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广泛禁止烟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进行促销。如何将规划落实成法,是控烟者正致力推进的工作,杨功焕表示。

  针对江西中烟和广东中烟的诉讼,便是努力之一。为了给诉讼取证,新探主任王克安向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江西中烟利用自办网站进行违法烟草广告宣传。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复称,“我局已依法责令其停止利用自办网站发布涉嫌违法烟草广告内容的行为,限期进行整改。”随后,被投诉的江西中烟金圣品牌网站关闭了宣传金圣香烟的网页。

  李恩泽对这份回复视若珍宝。“相当于确认了自办网站上的宣传内容为广告内容。”他说,这在日后修法中或许对互联网烟草广告的范围界定具有借鉴作用。

  李恩泽的预测似乎有一定道理,尽管广东省相关部门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但五叶神品牌宣传的网页也无法打开了。

  除了官方网站之外,新探还注意到烟草企业正利用微博账号、微电影、微信公共账号等新兴媒介进行自我推广,而他们则要设法推动相关部门将这些领域也纳入监管之中。

  “保住挠痒的能力”

  烟草企业进行了广告宣传只是这场诉讼的前提之一,若想取得胜诉,李恩泽需要说服法官相信,烟企的宣传是虚假的。问题的关键就是低焦油含量和添加中草药香料能否降低吸烟危害。

  20 0 0年初,国家烟草专卖局力推降焦减害科研项目,降焦减害 成 为 了 中国烟草行业的 发 展 方向。在国际上 ,科 学 家们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诸多的研究之后基本达成共识,降焦减害的理论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

  在中国,这样的争论在2011年引起了最广泛的关注。这一年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谢剑平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谢剑平的研究课题包括烟草香料和卷烟降焦减害,这引发控烟者的质疑。

  但争议集中在科学界,并且针对控烟者们要求撤销谢剑平院士头衔的诉求,中国工程院也没有给出令他们满意的答复。吴宜群认为,他们需要一个新的平台,让人们更直观地接受降焦减害是伪命题的观点。因此,江西中烟和广东中烟成了他们登上新平台的台阶——— 让法律来说话。

  针对江西中烟的诉讼将先开庭审理,按照法定程序,法院应在6月15日前判决,而针对广东中烟的诉讼将稍晚开庭审理。

  杨功焕和吴宜群将出席庭审,对降焦减害在科学上进行驳斥。但她们暂时不想透露庭审发言内容,这被她们视为赢得诉讼的底牌之一。

  原告的另一张底牌是2012年6月卫生部组织100多位各领域专家编写出版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这份报告的编委会主任是时任卫生部长的陈竺。报告指出,“低焦油不会降低吸烟带来的危害”,“中草药卷烟与普通卷烟一样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李恩泽认为,哪怕江西中烟和广东中烟拿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据,也无法敌过这份报告的分量。

  此外,江西中烟、广东中烟还与中国毒理学会陷入了罗生门。在前两者的品牌宣传之中,他们声称中国毒理学会对添加中草药香料以减低卷烟危害进行了毒理学评价和认证。

  中国毒理学会却是另一番说法。学会理事长庄志雄保证,在其2006年开始的任期内,毒理学会从未对品牌香烟予以认证。学会副理事长郑玉新也称,他个人的科研成果令他相信,降焦与中草药均没有减低卷烟危害的作用。为此,毒理学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了声明,澄清学会当前未授权任何卷烟企业、烟草公司和营销商使用“中国毒理学会”的名称,也未签署有效授权和合作协议。

  对于中国毒理学会这份声明,以及本文其他涉及内容,江西中烟和广东中烟并未予以回复。

  手握这些证据,李恩泽认为,他们更接近胜诉。科学上的争论在人们看来太过复杂,法院的非此即彼的判决,更容易使人们认识到烟草的危害。新探需要这样一场胜利,吴宜群将控烟者和烟草行业的力量对比看成是蚂蚁和大象———除了中国控烟协会、各级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等多少具有官方色彩的控烟组织外,民间控烟机构屈指可数。

  “我们也只能给烟草企业挠挠痒。”吴宜群说,他们的这些努力,只是想至少保留住挠痒的能力。她相信人们并非无视烟草的危害,只是没有得到适当的提醒。在复旦投毒案发生时,吴宜群发微博称,夺去黄洋生命的毒物N -二甲基亚硝胺同样存在于烟草制品及香烟烟雾中,这条微博被阅读、转发、评论了11万次有余。

  这是首例消费者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烟草公司的诉讼。

  ——— 原告李恩泽

  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平台,让人们更直观地接受降焦减害是伪命题的观点。
  ——— 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副主任吴宜群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QQ|运营团队|公益论坛|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tag|公益   

GMT+8, 2023-3-14 03:32 , Processed in 0.05225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香港联领基金 会版权所有

返回顶部